日前,金钼股份“JDC”商标在商品及服务国际分类第1类(钼酸等)、第6类(钼炉料、金属等)产品上注册的两件商标,同时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“中国驰名商标”。根据省、市有关驰名商标激励政策,公司可获得总计200万元的政府奖励,目前相关奖励申报手续正在办理。 近年来,金钼股份在商标事务管理方面创新进取、成绩突出。先后组织实施了以“企业标识”、“企业字号”为核心要素的商标权防御性保护;公司商标在全球重要新兴市场的拓展注册;省、市级“著名商标”的认定等工作。取得境内、境外商标产权百余件,对公司品牌建设提供了长效支撑。同时,积极争取政府对企业知识产权创建的扶持政策,已先后取得政府资助近50万元。 据悉,“JDC”中国驰名商标的认定工作于2011年开始筹划,2012年7月正式启动,通过精心组织、不懈努力,历时18个月,终于使覆盖全类产品的两件商标同时获得认定。“驰名商标”的成功认定,具有重要意义,主要体现在:一、品牌价值提升。“驰名商标”是目前国内、国际对品牌知名度唯一有法律依据和效力的权威认定。二、品牌权益的特别保护。依据《商标法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司法解释,“驰名商标”享有区别于一般注册商标的特殊保护权益。三、特别保护权益具有国际性。根据《保护工业产权的巴黎公约》和《联合国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》,“驰名商标”的特别保护权益具有国际性。四、直接、显著的经济价值。与其他“荣誉称号”不同,商标权本身是财产权,具有投融资功能,可以作价转让、许可使用,“驰名商标”的认定显著提高了商标资产的附加值。